吸收存款是金融企业的负债类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包括单位存款(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转贷款资金和财政性存款等,类似于一般企业的短期借款科目。存放同业、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资产类科目,存放同业是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企业(银行)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核算。相当于一般企业的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