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在一辆被偷的电动车附近,后来失主报案一定要说我朋友偷的,警察带走,这样情况怎么维护声誉,怎

2024-12-22 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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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要有证据说明这辆自行车的确就是你从小偷处买的,而且你当时并不知情对方是小偷,只有这样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善意取得,你就属于第三人
其次,你买车任何东西的时候都要要张收据之类的东西,防止相关法律关系的发生,从你描述来说你并未向小偷索要任何凭证,所以你要找认证证明这自行车不是你偷的
最后,警察同志只是履行公事,在没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将你拘留一个晚上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你可以到上级机关(市公安局)提起行政赔偿!

回答2:

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