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6月份进的公司,试用期三个月,之后签了三年的合同,11月公司没有提前通知就突然裁员,如何赔偿

2024-12-19 01: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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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的规范做法应该是入职聘用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中。
由于公司裁员单方面解除合同,应该按员工在公司的服务期限给予经济赔偿,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作的赔偿金,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赔偿。
无论从6月还是9月开始计算服务期限,到11月份都是不满半年,所以,你只能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希望能够帮到你。

回答2: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你可以让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获得一个月的赔偿金。

回答3:

2个月工资。
1个月工资是单位非法解除劳动的赔偿金,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2,工作年限不超过半年,算半个月。
还有1个月工资是单位没有提前30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合同期限多久对补偿没有影响。

回答4:

按照不满一年按照半年计算,赔偿半个月工资。
但是未提前通知必须要多赔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所以你可以要求一个半月工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