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离职的原因。单纯的干的不爽,想要赶紧的离开这里?还是因为拖欠工资?你要考虑清楚离开这里后,你的生活支出是否平衡,能不能活下去。忍辱负重只在一时。
但如果你想好要走了,下定决心了。那就准备离职后的打算吧,说的缺德点。既然没有签合同。那你大可不必担心,请个长假而已。时间长了就算自动离职了。但是从上次发工资到离职这段时间的工资,你可能就没有了。
所以要慎重选择一下。不要因为一时之气,断送了自己的路。
建议你收集下在这单位上班的文字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载有你名字的合同、协议、通知之类的文字材料,直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去申诉,可主张:未签合同两倍工资的补偿、违法解除的赔偿。他们会帮到你的,放心!
没用签合同是公司的错,很多地方都这样的,你这样很好走的,反而签了合同没到期更难走。最好的办法就是工作不上心,不要把事做得太好,多次提出,让老板知道你人在心不在了
不想把这事闹翻就等或常去说辞职这事,当然可以到当地劳保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保管好工资发放条;用工不签合同老板理亏得给你经济补偿的,具体多少看你的工作年限
工作了多长时间,超出一个月就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