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指将现有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即“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意义:无论是出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还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无论是旨在提高公共服务质量,还是加强社会建设水平,事业单位改革都已是刻不容缓了。改革要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为核心,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难点:改革面临利益的权衡。我国的事业单位有数十年历史,中间又历经从计划向市场的转轨。复杂的历史沿革形成了盘根错节的利益格局、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如何协调好利益既是改革的重点,也是改革的难点。
四大难点:一、改革动力仍然不足
事业单位改革实质上是政府自身改革,但目前改革动力仍然不足。一方面,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出发,社会公众均对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持积极态度。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利益相关方对改革仍存在迟疑或观望态度:首先,部分主管部门不愿意改革,一旦改革将导致其利益受损,因此改革积极性不高。其次,有的部门领导习惯现有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事业单位改革后的发展有担忧和顾虑,缺乏改革信心;有的则担心改革带来不稳定而不敢改革。
二、相关配套政策有待完善
完善的配套政策是顺利推进改革的保证。而改革的相关优惠政策主要由中央确定,地方政府难以提出相应的激励机制和政策。目前,组织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财政管理等配套政策还不十分完善,成为制约改革顺利推进的瓶颈。
三、现有法律法规和制度滞后
现有体制和法律法规框架下建立新的制度缺少法律支撑,而且相关部门目前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难以及时为实践提供指导,导致改革推进难、到位难,影响了改革正面效应的发挥。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撑,理事会的决策机构定位与党管干部原则需要探索和研究衔接政策等等。
四、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目前国家公益服务提供或财政投入虽然有了大幅的增加,但还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社会事业的举办主体还是以国家为绝对主力,社会力量还没有充分进入社会事业发展领域,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发挥。促进社会力量举办公益事业,不仅可以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选择,而且有利于打破垄断,对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产生压力,形成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局面。
意义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
难点在于有些人和小团体而多数是既得势利和利益者脑子里只有金钱至上,为了一己之利不惜牺牲政治和荣誉搏取最大化的物质利益,形成没有好处不改革的思想,继而采取各种手段来阻挠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