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看合同了,工程量是可调的,但是调的是清单工程量,不是里面的子目工程量,固定单价固定的是清单项目单价,对于清单里面的定额工程量原则上不让重新组价,至于清单上的问题这个是你的问题,你投标了就认为你确定了,甲方也认可了,你有对这个清单提出质疑的权限,但是你没,认为你是认可了,也就是说你认为你们签订合同的那个清单是正确的,除非设计变更。然后再改工程量,而且工程量补的那个单价由专门的文件规定,也有范围,记得是5%不知道对少以内的变动是不容许调整量的,其实也就意味着你不能走清单路线,只能走签证路线,你可以和甲方谈具体情况,然后甲方出一个消耗量清单重新组价,或者出一个补偿总价,或者叫定额站出一次性针对你这个项目的清单定额。公家的项目只要审计单位认可,甲方认可就行。
招标的时候工程量清单内容不齐全是很普遍的事,在中标以后与发包方洽谈合同的时候,应该有一项内容就是如何处理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的问题。所以请您再看一下招标书和合同是怎样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工程量清单调整这件事在开工不久就完成的。
清单报价时,工程量的风险属于甲方风险。因此,即便是固定总价合同,这部分工程量也可以通过签证补回。但要注意合同或者招标文件中对这类补偿的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