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有公证遗嘱,可以直接向房屋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二、如办理遗嘱继承公证过程中,当地公证处要求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确认遗嘱是否最后一份遗嘱,你可以尝试提出第一顺序继承人不亲自到公证处签名,而采用公证处发函件确认的方式。
三、当上述方法无效,才考虑采用向法院起诉的方式。
不知道你家是哪里的?是你继承还是你妹妹继承?有遗嘱公证书的话。可以再去公证处办一个证明遗嘱生效的《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可能会让你提供一些证明。然后持着房产证,有效身份证件,两份公证书去房屋登记机关单方申请即可。如果是你妹妹继承的话,不知道可不可以办理委托?可以去你妹妹现在所在地的公证处和你需要办事的房屋登记机差咨询一下吧?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但法院仍得通知他,找不到人,可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