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只要一有机会,就要把握住,有手机时一定要打电话给家人或110求救。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误入传销组织是属于受害人,如果没有在传销组织中没有进行领导、组织传销的活动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一、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
二、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三、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
四、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十五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
五、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扩展资料:
误入传销不要惊慌,可以先假装顺从,再伺机寻找机会向外界发送求救信号。
1、身份证、手机、钱包被没收,无法外出,无法对外联系的情况下,
假装对传销感兴趣,口头说可以先做试试看。目的是让传销分子放松警惕,然后假借要朝家里要钱缴纳入门费,但需要取钱或者联系家里,这样就创造了外出或者拨打电话的时机。
2、无法外出、无法对外联系,拨打手机但有人监视的情况下:
这种情况比较多见,但无法搞清自己身在何处的情况下,即使报警,说不清地址,警察依然无法有效的进行救助。
但可以在电话中假借各种名义,先借钱,然后拿着自己的银行卡去外面取钱获得外出的机会,可通过行人、警察、交警大声呼救等方法脱身。
被骗进传销,可以报警,如果能协助警察捣毁传销组织,是立功表现,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报警指因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失而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向警方报告危急情况或发出危急信号。
非法传销罪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般手机会被没收,如果你现在能报警,说明他们对你警惕性不高,建议边逃边报警,注意不要引起他们的注意,当他们是狼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