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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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案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相互查验驾驶证(双方要主动出示驾驶证,相互查验驾驶证照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事故责任。
5、在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取报案号后(保险公司的报案服务电话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到就近保险理赔中心办理理赔手续。
扩展资料: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保险理赔一般为 5 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2 年。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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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方事故快速理赔处理:单方事故指不涉及赔偿第三方损失的案件,车辆受损程度不是很大,无人员伤亡说明情况后,按照保险公司指引,用手机拍照传微信给查勘员,在拍下车架号,行驶证、驾驶证、被保人身份证。被保人银行卡。后台会估算价格,车主同意价格后赔款。
2、双方事故快速理赔:双方事故指两车或多车相碰撞,涉及第三方赔偿的案件。现在城市道路比较拥挤,特别是在上下班高峰期,在这段时间也是碰撞的高发期,当在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时,建议车主先自行拍照后,把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或者把车开到就近的快速处理中心处理。
快速处理中心有保险公司人员和交警,在快速处理中心可以定责任,定价格,维修。一条龙服务。
3、人伤案件的快速理赔处理:只针对一些伤势轻微,不去医院治疗,现场能一次性打断的案件,比如刮到行人的手,刮破一点皮,伤者不去医院,想在现场处理完,这种情况在现场等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让其和伤者协商合理的价格,现场赔付。
人伤案件能在现场处理的最好现场处理,那怕赔偿金额稍高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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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方式:
1、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2、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3、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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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理赔的流程:
(一)如两辆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先要立即停车打开双闪灯,然后下车检查车辆损失情况。
(二)在查验完车辆损失后,双方当事人要互相查验证件,包括驾驶证、行驶证,还有交强险标志,车辆检验合格标志。
(三)确认证标齐全后,双方互留联系方式,并确认没有问题。
(四)如双方不能确定责任,可以取证,比如拍照,或用粉笔等对车辆位置进行标画。
(五)双方将车开走或将车挪到不影响道路正常行驶的位置,再协商事故责任,填写快速处理单,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六)按照双方协商的责任,无责方去责任方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的相关事宜。
扩展资料:
当事人双方进行快速理赔,但是定损金额不够时,建议协商进行,因为原则快速理赔只能在交强险限额内才能进行,不行的只能起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适用快速理赔程序,当事人不要嫌麻烦。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不适用自行协商,不可适用快速理赔程序,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事故车辆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
(三)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四)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
(五)事故车辆未在本市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依法不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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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办台
1、提交证件:双方当事人向导办员提交双方驾驶证(正副本)、行驶证、保险凭证(保单)。
2、查验证件:导办员查验双方当事人证件是否有效;驾驶人是否为双方当事人;双方车辆是否到场。
3、复印证件:复印双方驾驶证(正副本)、行驶证(正副本)、交强险凭证(保单)。[责任自行协商。一方全责,一方无责,复印一套;双方共同责任,复印两套]
4、填写《协议书》:双方填写《协议书》交导办台,导办员查验无误后编号、签字。
二、出单台 打印正式《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字。
三、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定损员对事故车辆估价定损,出具定损单,在正式《协议书》上签字。
四、警务室 驻点交警查验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有效,在正式《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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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理赔的方式:
1、如两辆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先要立即停车打开双闪灯,然后下车检查车辆损失情况。
2、在查验完车辆损失后,双方当事人要互相查验证件,包括驾驶证、行驶证,还有交强险标志,车辆检查合格标志。
3、确认证标齐全后,双方互留联系方式,并确认没有问题。
4、如双方不能确定责任,可以取证,比如拍照,或用粉笔等对车辆位置进行标画。
5、双方将车开走或将车挪到不影响道路正常行驶的位置,再协商事故责任,填写快速处理单,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6、单方责任的事故需要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可以到任意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至此,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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