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的内阁往往实质是中央政府,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某政党组成,以英国内阁最为典型。内阁是议会制的产物,权力由议会赋予,对议会负责。内阁与首相共进退。
中国的内阁在明成祖朱棣时设立。在永乐年间成祖初设内阁制时,内阁成员为大学士,仅是五品的小官,以免擅权,内阁相当于皇帝的秘书机构。永乐中期以后内阁职权渐重,其成员兼管六部尚书,内阁从此成为皇帝的最高幕僚。到了明代后期,内阁首辅权力膨胀,其权力已与明朝前的宰相相当。但中国古代的内阁本质上仍仅能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决定权掌握在皇帝手中。
主要区别总结如下:
第一,性质不同。西方内阁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中国明清内阁是封建制度的产物。
第二,产生方式不同。西方国家的内阁由议会产生(多数党组阁),中国的内阁由皇帝任命,且皇帝随时有权解散。
第三,权力大小不同。西方内阁是权力机构,掌握实际的行政大权。明清内阁只有提供参考意见的权力,无决定权,行政权掌握在皇帝手中,只是君主的顾问机构。
第四,作用不同。在中国,虽然内阁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皇权,但旨在巩固封建皇专制,内阁始终为皇帝服务。而西方的内阁为限制王权而设,代表人民,体现其政治民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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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的君主是“统而不治”,是虚位元首;而中国的皇帝是名副其实的国家实权元首。
内阁的权力来源不同:西方的内阁产生于议会,由议会赋予权力,对议会负责;而在中国,内阁权力源于皇帝的任免,直接向皇帝负责。
内阁责任制度:西方内阁实行总理大臣(即首相)责任制,内阁成员听命于总理大臣;在中国,内阁就是六部的尚书组成,各尚书在官衔上是平等的,都是一品大员,直接对皇帝负责。
不是一个概念,西方的内阁有权,如英国,中国内阁没权,如明朝。
权利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