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光污染”我们该怎么办??

面对“光污染”我们该怎么办??求人能告诉我,急用
2025-01-02 10: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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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光污染问题最早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提出,首先提出光污染的是国际天文界,他们认为光污染是城市室外照明使天空发亮造成对天文观测的负面的影响。后来英美等国称之为“干扰光”,在日本则称为“光害”。
2.光污染的防治
  防治光污染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
  ①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改善工厂照明条件等,以减少光污染的来源。
  ②对有红外线和紫外线污染的场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③采用个人防护措施,主要是戴防护眼镜和防护面罩。光污染的防护镜有反射型防护镜、吸收型防护镜、反射-吸收型防护镜、爆炸型防护镜、光化学反应型防护镜、光电型防护镜、变色微晶玻璃型防护镜等类型。
  光污染虽未被列入环境防治范畴,但它的危害显而易见,并在日益加重和蔓延。因此,人们在生活中应注意,防止各种光污染对健康的危害,避免过长时间接触污染。
  光对环境的污染是实际存在的,但由于缺少相应的污染标准与立法,因而不能形成较完整的环境质量要求与防范措施.防治光污染,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耍有关部门制订必要的法律和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首先,在企业、卫生、环保等部门,一定要对光的污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注意控制光污染的源头,要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做到防患于未然;科研人员在科学技术上也要探索有利于减少光污染的方法。在设计方案上,合理选择光源。要教育人们科学地合理使用灯光,注意调整亮度,不可滥用光源,不要再扩大光的污染。
  其次对于个人来说要增加环保意识,注意个人保健。个人如果不能避免长期处于光污染的工作环境中,应该考虑到防止光污染的问题,采用个人防护措施:戴防护镜、防护面罩、防护服等。把光污染的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已出现症状的应定期去医院眼科作检查,及时发现病情,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回答2:

每天晚上,广告牌的灯光开始闪烁,从鄙人的陋室中望出去,还颇有一点繁华闹市的感觉。可时针指向0点后,万家灯火大多熄灭,惟独这块广告牌执着依然,不超过凌晨1点决不收工。不幸鄙人的陋室又是5米挑高的落地玻璃,即使关上窗帘,刺目的灯光还是能射进卧室。不仅如此,连我对面楼房的邻居也遭牵连,因为我们这一面的全部落地玻璃成了巨大的反光镜,把大部分灯光又反射到他们屋里去了。
我有3个不理解。第一,灯光开这么晚,是不是太浪费电了?第二,灯光开这么晚,是不是影响他人休息?第三,灯光开这么晚,谁来看你的广告牌?
今天,我开始了自己的维权之路。其实我的要求不高,只希望他们把关闭灯光的时间提前到晚上11点。首先,我给该医院打电话,得到一位女士的答复是要给院长汇报,院长正在做手术,等下午才有结果。而且该女士说这广告牌的设置有他们自己的考虑,言下之意“开到凌晨1点过是符合他们预测的广告效益的,而且是否影响到别人他们并不介意,为这么个平头老百姓还得麻烦院长开会研究?等着吧。”我说我等到下午。
然后我给华宇名都城的物管处打电话,被告之该广告牌不属于他们管辖,是高新区市政局批准了的,而且电源控制和维修等都是泰恒眼科医院自行负责。随后我又给高新区市政局打电话,他们说的确审批过该广告牌,但只限于设置位置和大小等,并不能规定他们开关灯光的时间。不过这位工作人员还是答应帮我去找医院协调一下。最后我打电话问环保局,12369的工作人员回复说目前国家对光污染方面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不能象噪音、污水等问题一样来制止光线扰民。
这下我完全没底了。也就是说,我能想到的几个部门都无法帮我维权,看来这个不受灯光照射的权利在目前国内还不是一种权利。我只有自己去找他们协商了。
(附带说一句,中午在办公室有同事说,你不如以媒体名义去了解此事,说不定能事半功倍。我说我就想试试普通老百姓能不能维权成功。)
下午3点过,我第一次来到泰恒眼科医院,找到行政办公室,一个男士听我说了半天大道理小埋怨,最后说了一句,我是个兵,你要找领导。我气愤了,既然你不管用干吗浪费我的时间?我问领导在不在,他说不在,我问还有其他管事的人吗?他说没有。我说能给我领导的电话吗?他说他没有权利。我说那你自己给领导打,当着我的面也行,起码让我看见你汇报给了领导。他还是说他没有权利。我说你们这里有谁能联系上领导?他说没有。我说那现在你们这里失火了怎么通知领导,他说有人管。我说谁管,他不回答。在我的纠缠下,他终于叫出了一个看起来比他还年轻的人,一口普通话,就两句,“是不是开到凌晨2点呀?那不是费电吗?我叫人把关灯时间调整一下就完了。”嘿,虽然语气傲慢,但看来解决问这题也不难呐?用得着请示院长吗?不过,为了防止他们忽悠我,我还是撂下一句话才走的:“如果两天以后灯还是开到0点以后,那我还来,就不是一个人来了哟!”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