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垫付就是在发生车祸后,消费者一下子拿不出赔偿的钱,只能让保险公司提前垫付。当然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是可以进行垫付的,如果是发生以下行为的是不能进行垫付的: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交强险垫付需要的材料
1.交强险的保单(电子保单、纸质保单都可以)。
2.被保险车主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车主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
4.受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是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6.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垫付通知书;
7.医院开具的受害人伤残程度证明、医疗费用明细、费用原始凭证;
8.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以及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申请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条件
(一)、肇事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
(二)、肇事司机或受害者凭借医院证明、诊断证明等相关手续,均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
(三)、交警部门核实情况后,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下发“交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额度范围内向医院先行垫付。
一、保险公司凭交警部门出具的《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划款救治医院帐户。
二、申请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条件
(一)、肇事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
(二)、肇事司机或受害者凭借医院证明、诊断证明等相关手续,均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
(三)、交警部门核实情况后,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下发“交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额度范围内向医院先行垫付。
三、
最高垫付金额为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