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身体伤残离婚时能否多分财产

2024-11-26 14: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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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结婚9年,至今未生育。前几年,我下岗后摆摊卖水果,妻子在一家招待所做服务员,有稳定的收入。去年,我和朋友在外面吃饭后,骑摩托回家途中不慎跌下水沟受伤致残,因没有经济收入,导致夫妻关系不断恶化。前不久,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现法院已通知了开庭时间。请问,如果我同意离婚,能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吗? 读者 童其平 童其平读者: 如果你俩同意离婚,那么分割共同财产则成为争议的焦点。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因此,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由你们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最好达成分割协议,包括女方同意你多分些财产。当然,如果有共同债务也应协商如何清偿。只要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则会获得法院支持。只有当你们协商达不成财产分割协议时,法院才会依法判决。 法律虽确定照顾女方的原则,但也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状况来作出更符合情理的判决。你妻子身体健康,有稳定的收入,而你下岗,身体有残疾,因此,在考虑平均分割的同时,会考虑到你日后生活的困难,会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你多分财产的要求。 此外,《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