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女孩年满十八岁,要和你儿子同居,她家长不同意,那为什么不去跟他们女儿沟通,反而要告你呢?我觉得年轻人恋爱自由,这本身很正常啊,并且这个女孩不愿意和她的父母在一起,肯定是觉得她父母对她不好啊。那我是觉得,可以对她父母好言相劝,不要通过这种让谁都不舒服的方式去处理问题。
女孩年满十八了和你儿子同居,家长不同意告你,你就和她的父母好好谈谈,孩子们的事,大人管不了,但是总能用钱来摆平的,孩子们还小,看看拿出多少钱来订婚,让女方的家长同意,同时满足她所有的条件,她的家长就不会告你了。
都年满十八周岁了,所作所为当事人都可以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女方家长不同意,无非就是婚嫁条件问题,这事可以坐下来沟通,他们告你有啥道理?能告得着吗?又不是你绑架拐卖威胁那女孩和你儿子同居的,我有点想不明白,会以哪种理由告你法院会受理?告你教子无方吗?不说孩子是成年人,他家女孩都不听他们的,哪有理由告你?迷糊中
首先去和女孩家长沟通,主动去给家长说明这不是你的意思,是孩子们不懂事,让他们知道是孩子自己主动要求在一起的,还应该保证以后不会了,要知道,这样的年纪虽然可以在一起的,可他们想的和现实生活不一样,也免得日后给对方留下遗憾的。
女孩十八岁了,应该算成年人了,应该对自己做的事负责,她家长不同意跟你说不着,她应该与她女儿沟通,所以你不用着急,她们家的事由她们解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