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置已结清项目,其实质也是冲销,只是针对含有未清项目的冲销。正常情况下,如果完成重置已结清项目,需要生成两个凭证,冲销凭证,和冲销清帐凭证,重置其实就是冲销。
如果重置错了,建议你两种办法,一、一条道走到头,就是接着把清帐凭证也冲掉,然后再重新做一遍原始凭证。然后你再按正确的重置。 二、找出那笔重置错的凭证,用一般的冲销命令冲销掉。
再不济,你如果明白其中道理,确定不涉及未清项目,那就做一遍调账凭证即可。
“只重置”是把行项目由“已结清”的变成“未清”状态,对科目余额没有影响。
以应付账款为例,假设余额为贷方100,
行项目显示为
200, 未清
-300. 未清
把正数200清账后(用余额法),其余额仍为贷方100,行项目显示如下:
200 已清
-200 已清
-300 已清
300 已清
-100 未清
"只重置"后,其余额仍为贷方100,行项目显示如下:
200 已清
-200 已清
-300 已清
300 已清
-100 已清
100 已清
200 未清
-300 未清
对于你担心的““未清项”产生之前已经有了凭证了,再结算不会重复吗?”答案是:不会。原因同上
如果,你是收款或付款直接清账,这种情况下,你需要把原始凭证冲销,因为你记错了客户、供应商。
对于您重置错误的那笔凭证需要重新进行清帐操作。
追问
可是“未清项”产生之前已经有了凭证了,在结算不会重复吗?
这个问题不会发生的,因为FBRA只重置产生的凭证和你开始清帐的凭证是相互冲销的。
“只重置”的话是把已结清的行项目变成未清,如果需要的话,再把对应的未清项结算一下就好了,客户F-32,供应商F-44,总账F-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