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关系证明如何办理?

2024-12-29 11: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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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母子关系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开具即可。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当然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公民出生以上,若跟随父亲办理入户以后,需要证明母亲和子女是母子关系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提供出生证明进行证明的。

公民出生证明上面是具备父亲,母亲以及孩子相关资料,公民可以直接提供出生证明原件,母亲身份证原件等资料证明母子关系,若孩子不具有出生证明的情况下,需要证实母子关系就只能通过相关机关出具的亲子鉴定进行证明母子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母子关系证明

回答2:

  开具母子关系证明需要到原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办理。
  办理流程:
  1、派出所查询当时登记的出生证;
  2、明确出生证上其父亲、母亲姓名;
  3、由该派出所户籍服务厅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公民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
  

回答3:

到公证处领取亲属证明表,交到你档案存放单位填写、盖章,然后带着身份证及复印件、你的户口本及复印件、填好的证明表、现金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

回答4:

1,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开一个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