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被告应当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这是强制性义务(所以才会有申请强制执行一说),如果被告在期限内不支付,原告才需要申请强制执行。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货款(数额最好与判决数额一致),并做好备注“***货款”,如果是现金支付,也要对方出具收据,并注明款项的性质(切记不要仅仅签订协议没有保留支付凭证)。若已经支付了货款,对方还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调查的,您保留好支付凭证即可,不用把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想得那么简单。
另外,不排除法院判决书中会对未支付的货款计付利息,所以建议尽早支付!
正常情况下,应当自行履行判决义务,就是判决生效后被告主动把货款付了,等强制执行对谁都没好处。付货款时要留下凭据,以便将来证明货款已付。
建议根据判决生效的时间给付。如果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话,那么法院强制执行的相关费用也由被执行人承担。另外,逾期支付,会双倍征收利息。因此,越早支付,相关的费用越少。
民事判决已发但被告人无力偿还怎么办?可以这样办: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被告可执行财产。(如是完全责任行为能力,是不能执行其父母或其它亲属财产的,除以上人员自原为其偿还)。
2、被告人在当时无能力履行判决赔偿时,可在法院的监督下立下还款保证书,约定还款时间和方式。
3、在原告同意情况下,被告可以用自身的能力为受害方提供相应的劳务和劳动,以劳务付出顶代赔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