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
所以你们是违法的,但是也没有办法,因为中国很多公司都是这样的
加班要给加班费。可以搜集证据,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你现在可以不追究这个问题。等你不干的时候,秋后算账
只要加班,都要给加班费,加班费的标准不是公司定的。而是你们所在城市有相应的标准
现在争取,和公司闹僵,有什么意思。
友情提示:要保留值班的证据哦。不然维权就很难了
违反劳动法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是可以的,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未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擅自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或者每日加班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等,都违反了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