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10万礼金在一些地方不算高,酒店婚纱婚庆啥的也大都是男方出,至于房子加名字,如果是婚后一起还贷,加名字也没什么不妥。但是就我个人而言,我十分反感将物质凌驾于感情之上的婚姻。如果和女方谈不拢这些事,你家里又确实满足不了女方要求的话,建议分手。即便你们现在感情很好,结婚前女方提出男方无法满足的条件,也会对你们的婚后生活造成无法磨灭的影响,会是一辈子的坎儿,你在女方父母面前也会没有尊严的
你问他们是不是卖女儿啦?还有你女友什么态度?
谈呀。礼尚往来,谈谈关于嫁妆的事。结婚双方是平等的,门当户对,多少彩礼就对应多少嫁妆。
如果,你未婚妻思想观念和你不能一致,你还是重新找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好一些。
这是卖女儿的节奏这不是结婚。
如果他是卖女儿,你借钱都要把她买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