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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殖民入侵前,印度人民创造了丰富灿烂的文明,曾给印度历史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但有些却成了印度历史前进的包袱,最典型的就是种姓制度。种姓制度一开始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后来却成为印度社会发展的最大阻碍。另外一个影响最深的是印度教,它给印度社会打I-了深深的宗教-烙印。然而当英国人的铁骑踏上印度这片土地时,它却有了很大的改变。笔者拟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村社制度的瓦解
村社制度形成于后吠陀时代。是由部落社会的氏族公社变化而来的。村社是一种天然的经济共同体,其中耕地归村社所有,由村社分配给各个家庭使用,并视人口变动和生产状况定期重新分配,牧场、荒地、森林和水源由村社集体使用,而房屋、宅旁园地、农具和耕畜属于个体家庭私人所有。这样一来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就不能脱离村社这一经济共同体。农民自然地也就被束缚在村社中。这一制度在一开始促进了印度农业的发展,有效地保证了印度社会内部的稳定。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到莫卧儿时代后期,村社体制下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阻碍了商品流通,使得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陷入停滞状态。英国人的到来首先打破了这种自然经济状态。
从1813年起,英国开始想把印度变为农业原料的供应地。但是英国人很快发现,在把印度变为原料产地方面遇到了一个很大的阻碍——印度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从19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英国开始在印度推行税制改革,改革的内容为:(1)降低税率。(2)延长修订地税的周期。(3)部分地区按土质好坏定税,税额定到每块土地。(4)再次明确规定纳税者可以自由支配其土地,包括抵押转卖。这些措施的中心是刺激地主、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使他们能得到改善经营的好处,驱使他们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
这次改革的结果,果然如殖民者预期的那样,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扩大了,拿到市场上去卖的农产品显著增多了。印度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体制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村社制度逐渐瓦解,已经开始融入进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之中,走上了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等级制度的削弱
种姓制度是印度社会特有的一种等级制度。它最早由雅利安人建立,主要依赖于印度教的维护,经过了几千年的发展、巩固和完善,种姓制度已经成为规范社会生活、保持生活稳定的一整套严密而有效的社会组织和调控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它为保持社会的团结和稳定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但是从现代化的角度来看,种姓制度的消极作用不言而喻,阻碍了社会的垂直流动。种姓制度规定:高级种姓与低级种姓之间不能互相接触,彼此间相互隔绝。种姓间的流动,特别是向上流动极其困难。
随着英国对印度占领进程的推进,有关印度的文化被陆续介绍到欧洲,引起欧洲社会的巨大反响。—些英国学者攻击印度教体系,认为它们“卑鄙”、“残酷”和“无法无天”。
因此,他们决定用西方的基督教文明来改变印度。从19世纪上半叶开始,由英国官方自上而下直接鼓励传教士大批进入印度,在印度传播基督教。这些传教士除了传教外还创办学校,并引进西方的教育制度,大量吸收低等种姓的人入学。同时,还创办女子学校。使读书不再是高等种姓的特权,低等种姓的人也有了走进学校的机会。这对印度社会来说是个史无前例的变革。传教活动还使印度出现了一批宗教改革者,他们主要是受西方自由、平等的思想的影响,倡导宗教改革。
其中,拉姆莫罕·罗易是这一时期公认的印度民族复兴的先驱。他首先发起了一场宗教改革,创立梵社,向印度教发起挑战。从罗易开始,以后所有的改革家们就是依靠西方资产阶级的思想向一切残酷的、陈腐的社会陋习猛烈开火。1850年,政府颁布了《排除种姓无能力法》,宣布种姓权利必须服从于政府法令,不得因宗教信仰和种姓原因剥夺某些印度居民的财产及其继承权。1872年颁布的《特别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童婚和多妻制,并承认那些逾越种姓的婚姻为合法婚姻。这些法令的颁布虽然未最终消灭种姓歧视,毕竟是对印度传统社会的重大变革,动摇了几千年来的种姓制度的权威,使得印度在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因此,可以说英国的殖民统治破坏了种姓制度的基础,使印度人民开始意识到种姓制度对印度社会的危害,并敢于向印度教的权威发出击挑战。
三、社会陋习的改良
在殖民统治的初期,为了避免引起印度人的反感,殖民当局对印度习俗采取不干预政策。但是1813年后,随着基督教在印度传播,传教士们意识-到印度教的一些陋习与他们所宣扬的西方文明格格不入,是违背人性的,是对人性的一种亵渎。与西方文明所宣扬的注重人性、崇尚自由和民主观念相悖。因此,在他们的推动下,殖民政权开始用立法手段推行社会改革,即对印度社会陋习的改革。
改革首先从荒谬的杀婴习俗开始。印度一些教徒中有一种由来已久的风俗,为了履行宗教许愿,把一个孩子投入恒河口的海中。1795年,殖民当局颁布了《孟加拉管辖条例》,宣布杀婴习俗是杀害罪。这个法令很快被推广到其它省份,使这种恶俗慢慢地消亡。
接着是禁止“刹蒂”,“刹蒂”的本意是一个贞节淑德的妇女,后来演变成这个贞妇和她丈夫的尸体一起被焚烧的习俗。威廉·本丁克被任命为印度总督后,审慎研究后决定,立即取消“刹蒂”。1829年12月4日,殖民政府通过了有名的第17号条例,宣布“刹蒂”非法。法令颁布后,虽然“刹蒂”习俗未被彻底废除,这种行为却明显减少。这些改革可以说是英国在把印度带向近代文明社会方面的重要举措。
对印度传统陋习的改革,推动了印度社会的思想变革,动摇了印度传统观念的根基,为未来新思想、新观念的产生准备了土壤。
结 语
总的说来,将近200年的殖民统治对印度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有力地冲击了印度传统的社会结构和价值观。与其它进入印度的民族不同,英国人对印度社会是触动并不局限于表层,而是深入到社会结构内部,用西方的文明改造印度文明。所有这些变革改变了印度社会,为独立后印度政治体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西方殖民势力退出印度时,给新兴独立国家造成的重大遗留问题是——“蒙巴顿方案”。
1947年6月3日,英国政府制定的《印度独立方案》由印度总督蒙巴顿将军公布,此方案又称《蒙巴顿方案》。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属殖民地印度的反英运动发展迅速。英国政府被迫改变其对印政策,准备转让政权并退出印度。1947年3月蒙巴顿担任印度总督,与印度各政党领导人、土邦王公等举行会谈。国大党要求建立在其领导下的统一的印度,穆斯林联盟则要求建立独立的伊斯兰教徒的巴基斯坦。
1947年7月,英国议会通过《印度独立法》,同年8月14日和15日巴基斯坦、印度先后宣布独立,成为英联邦内两个自治领。英国在印度长达190年的直接殖民统治至此结束。英巴两国独立后,印度组成以尼赫鲁为总理的联邦政府,巴基斯坦组成以列雅格特·阿里汗为首的政府。两国根据独立法案成立制宪会议,各设一个由英王任命的总督,1947—1948年蒙巴顿仍任印度总督,真纳担任巴基斯坦总督。1950、1956年英巴先后宣布成立独立的共和国。印巴分治带来一系列恶果,造成两国的教派大屠杀和统一经济的分割,土邦归属问题尤其是克什米尔归属问题导致印巴战争的多次爆发,使英巴两国关系长期处于紧张状态。
克什米尔问题,是英国在南亚次大陆近200年的殖民主义统治后留下来的一个孽果。
面积约22万平方公里的克什米尔,是查谟和克什米尔的统称,位于巴基斯坦西北部,印度东北部。500多万居民之中穆斯林占了77%以上,印度教徒近21%,其余则信奉佛教和锡克教。在英国殖民入侵以前,克什米尔与查谟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地区,其中克什米尔是原印度的第二大土邦。1846年,英国殖民主义者为了便于统治,以750万卢比的价钱把克什米尔卖给了身为印度教徒的查谟大君。此举在南亚次大陆播下了“激烈争吵的种子”,穆斯林与印度教徒之间从此纷争迭起,搅得克什米尔地区难得安宁。而英国殖民者则乘机以“仲裁者”的角色,加强了对这一地区的控制。
百年之后,当二战的硝烟刚刚散去,亚非拉殖民地人民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民族解放运动。面对印度不断高涨的独立呼声,国力衰落的英帝国被迫作出让步,决定赋予印度“自治权”。然而,英国并没有打算彻底放弃对南亚次大陆的影响力,而是玩起了“分而治之”的把戏。1947年6月3日,就在即将撤离印度前夕,英国首相艾德礼和英印总督蒙巴顿同时在伦敦和德里发表了宣告印度独立的“蒙巴顿方案”。根据该方案,印度被分为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巴基斯坦自治领和以印度教为主要宗教的印度自治领,而克什米尔等500多个王公土邦在“政权移交”后享有独立地位,也可以自愿加入印巴任何一方。
这个以宗教信仰划线的“分治方案”,不仅进一步加剧了穆斯林与印度教徒的冲突,而且给未来的印巴关系埋下了祸根。两个多月后,巴基斯坦与印度相继宣告独立,而双方对王公土邦的争夺也随即展开。独立之初的印度在实力上处于上风,并藉此将大多数土邦纳入自己的版图之中。但是,在克什米尔的归属问题上,巴基斯坦却不愿忍气吞声,而是决心誓死一争。这不仅仅是因为克什米尔的大部分居民信奉伊斯兰教,而且还因为该地区对于巴基斯坦的安全至关重要。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的克什米尔俯瞰着巴基斯坦,与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近在咫尺,被称作“戴在巴基斯坦头上的一顶帽子”。巴基斯坦认为如果失去了克什米尔,其侧翼将完全陷于印度的包围之中,从而使巴在与印度的力量对比上处于更为不利的态势。正因为此,巴基斯坦前总统齐亚·哈克曾一语中的地说,克什米尔是巴基斯坦的“生命线”。
因此,在印巴分治时,大批伊斯兰教徒与印度教徒,从祖居的土地上被赶走,流离失所。几十年来,印巴打了三次战争,为了对付敌手,两国并命发展核武器。这都起源于“蒙巴顿方案”。
帮助印度这侵 占印度半岛南部,孟加拉--锡金以东部分,侵 略 中国 西 藏,缅 甸 斯里兰卡,马尔代夫。 印度 成为 世界 大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