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税务局提醒市民于12月31日前缴纳2016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税款。然而,此“房产税”并非彼“房地产税”,看起来就一字之差,实际上完全是两回事。
上海为房产税全国试点
据了解,此次上海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住房,但“家庭人均建面不超过60平方米”等6种情况可减免。
按照2011年1月27日出台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房产税是按年征收,征收的各项规定也与此次发布的内容一致,此外,根据该规定,上海试点房产税的适用税率暂定为0.6%。所以,就上海来说,房产税已交了5年,并非新鲜事物。所谓“上海2016年起开征房产税”,根本也是乌龙。
“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之争
值得注意的是,房产税试点扩容从2013年3月的“国五条”开始提出,却一直未能实现。业内的一种说法是:房产税试点停止扩容背后,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房地产税即将推行,“房产税扩大试点就没有必要了。”
实际上,“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两者概念经常被混淆。
房地产税是针对房产征收的所有税目的总称,分为流转环节和保有环节两大类税目。其中流转环节税目包括:印花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九项,保有环节税目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所以,房产税是对房屋持有征收的一个具体的课税。简单一点说:“房地产税”包含了“房产税”,范围更大。
房地产税是一个全新的税种,而目前在全国的推进,还停留在“立法规划”的层面。
关于房地产税的最新的进展是,11月4日,时任财政部部长的楼继伟表示,房地产税等税制改革正在积极推进中。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1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搜狐焦点网,为您提供房产信息,房产楼盘详情、买房流程、业主论坛、家居装修等全面内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