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面做了个4.4米*2.2米的一个小广告 在物业交了费用现在工商局却2话不说要罚5000元 请问:合法吗?

2024-11-25 10: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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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户外广告吧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 发布下列广告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
(一)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以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为载体的广告;
(二)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
(三)在地下铁道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下通道,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候机楼内外设置的广告;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形式的户外广告。

第十八条 违反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发布。

因此如果你发布的是户外广告,那罚款5000元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回答2:

工商局好像对小区内的广告问题没有权利管理吧。毕竟是物业的管理区域不是工商局的管理范围啊。

回答3:

这个和工商局有什么关系啊?貌似只和物业公司有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