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有权更改我们家已审批下来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吗?

2024-12-21 20: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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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和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3月1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发布)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因此,村委会无权直接更改已审批的宅基地使用权人。
  希望以上回答能对你有些帮助!

回答2:

村委会只是村民自治组织,无权行使行政审批权,因此,无权变更你们家已经审批下来的宅基地使用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