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驾驶证换证在哪里办理

2024-12-14 17:06:4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去南京市江宁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办理,电话:025-52104299,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秦淮路18号。

江宁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警职责及业务范围: 

负责组织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负责全市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的处理;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等工作;参与全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的规划;指导交通设施的生产安装及维修工作; 

负责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检测和非机动车牌验发管理以及机动车驾驶人员和驾驶考核、执照的验发工作;负责交通信息和科研工作;承担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等特殊任务的道路交通管制和警卫任务。 

主要受理,处理,裁定江宁区路段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交通警察的违法投诉等现象。

扩展资料: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参考资料: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

回答2:

南京市玄武区东方城68号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下午17:30;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如已超过有效期但未满11 个月的,可通过线上平台申请换证业务。超过有效期满11 个月,未满1 年的,需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网上办理期满换证业务,需先到指定医院( 体检医院) 进行体检并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初领驾驶证的有效期是在6年,第二次也就是10年了,再换证那就是终身的了!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持身份证、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和证件相片三张到核发地车管所领取并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一并提交办理换证业务即是,交付少少工本费后领回新的驾驶证。如果你本人有因或在异地不能自己申请办理换证业务时。你可将身份证、驾驶证、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体检)证明和你的证件相片三张一同寄回,委托家人或朋友帮忙办理。

换证需要的条件:每个记分周期未记满12分,换证之前要处理好违章情况,交好罚款

换证的需要准备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驾驶证原件、一寸白底彩照数张、《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换证的方式:换证可以选择到车管所现场办理,也可以在网上预约办理,前提是驾驶证逾期未满11个月。上网办理可以到车管所官网办理,也可以下载官方软件或关注公众号办理,有窗口自取与邮寄这两种拿证方式。对于不少的很多学员因为学业、工作等原因,在异地学的车,想把驾驶证迁入所在城市,现在已经不用为此烦恼了,在当地车管所办理业务即可。

扩展资料

申请人登录手机APP12123 或官网

根据页面提示填写. 上传资料。选择领取方式,完成提交后系统生成业务流水号( 用户可以根据该业务流水号在网办进度中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受理成功发送短信告知。

选择邮政寄递:邮政速递人员将寄送《新机动车驾驶证》并回收《原机动车驾驶证》和医院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选择窗口自取:自行到选择的自取网点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  凤凰网——驾驶人补换证一站式办理

回答3:

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18号,江宁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

办理时间是每周一到周五,带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和驾照的正页和副页,不用考试,花费20元左右,应该在半天内就可完成。

一般在驾驶证到期前3个月办理换证手续。如果驾驶证有效期满后没换证,驾驶证属于失效状态,一旦发生交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超期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以正常办理换证,如果超期一年不足三年未办理驾驶证换证,驾驶员要到车管所参加文科考试,考试合格可恢复正常换证。驾驶证换证期超过三年的,车管所将注销此驾驶证。

扩展资料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日前,公安部部署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交通管理服务便利化工作,并公布了简捷快办、网上通办、就近可办等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2018年9月1日起全面启动推行。相关具体规定有:

13、实行车辆全国“通检”。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14、推进车检程序优化。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推动检验机构开通网上预约车检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15、便利车辆异地转籍。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异地转籍车辆,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16、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2018年9月1日起,本省(区)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跨省(区)异地申请人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

参考资料南京市交管局   期满换证



回答4:

南京市江宁区驾驶证换证主要有以下两个地方:

1、 江宁交巡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江宁开发区秦淮路18号

2、江宁区车管所车管业务综合服务站

地址:临麒路39号2楼

扩展资料

驾驶证换证补证: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三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证明、凭证。

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第三十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证明、凭证。

第三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认真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同时需要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四十条车辆管理所对符合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在三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对符合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在三日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对符合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还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条第三款规定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条第四款规定,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补领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在两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因第五项、第六项情形之一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两年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参考链接:驾驶证-百度百科

回答5:

江宁区秦淮路18号江宁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就能办理。


具体换证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