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其他业务收入与营业外收入

2024-11-26 02: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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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都是企业经营成果的组成部分,但对同一交易或事项取得的收入,是认定为其他业务收入还是营业外收入,会对企业所得税产生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中规定,第一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显然,营业外收入不是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有的企业会计人员对主营业务收入的认定比较认真,而对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收入是属于其他业务收入,还是营业外收入就不太仔细甄别,因而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基数就不准确,无意中影响了企业所得税计算的准确性。

  如何认定其他业务收入?首先,应按工商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兼营业务范围来确定。凡是属于兼营业务范围的,其取得的收入都属于其他业务收入。其次,按企业适用的会计政策来确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主要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051
其他业务收入”中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等实现的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5051其他业务收入”中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其他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销售材料等实现的收入。

  如何认定营业外收入?首先,应考虑收入与经营活动有无直接关系。其次,按企业适用的会计政策来确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主要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301
营业外收入”中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收入,主要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罚没利得、政府补助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5301营业外收入”中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入、盘盈收益、汇兑损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回答2:

先了解下定义:\x0d\x0a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实现的收入。\x0d\x0a  营业外收入收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得利。\x0d\x0a  由此可见,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的区别在于是否与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相关;并且其他业务成本往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而营业外收入是没有成本的。\x0d\x0a\x0d\x0a其他业务收入账户:\x0d\x0a  1、账户性质:损益类账户。\x0d\x0a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出主营业务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售材料、固定资产出租等。\x0d\x0a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借方记减少,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期末结转后无余额。\x0d\x0a  4、明细账户:按其他业务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账。\x0d\x0a\x0d\x0a营业外收入账户:\x0d\x0a  1、账户性质:收入类账户。\x0d\x0a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x0d\x0a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取得的营业外收入;借方记减少,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的金额;期末结转后无余额。\x0d\x0a  4、明细账户:按营业外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

回答3:

其他业务收入与营业外收入区别方法:
(一)概念: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二)特点:
营业外收入:
1.和营业外支出一般彼此相互独立,不具有因果关系;
2.通常意外出现,企业难以控制;
3.通常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企业难以预见;
4.不与企业经营努力有关。
其他业务收入: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
(三)核算内容:
营业外收入:
(1)固定资产盘盈。它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新准则中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

(2)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它指处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处置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后的余额。
(3)罚款收入。它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不包括银行的罚息。
(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的部分。
(5)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它主要是指因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6)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它是指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经费补贴费。
(7)非货币性交易中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收益(与关联方交易除外)。
(8)企业合并损益。合并对价小于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注意:让渡资产使用权所得不属于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
其他业务收入: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出租、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