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赔偿,到底是N还是N+1? 依据分别是什么?

2024-11-24 20:45:3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在辞退赔偿中N为工龄数,N加几赔偿几个月的工资。N+1就是一年工龄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赔偿方式为N+1。
一般情况下赔偿方式为N+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2:

按照3n+1计算。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的,不是要求连续工龄,也就是可以将前后工作的时间加起来,按3年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3:

N+1,其中N表示你在工作单位工作的时长,按年计算,其中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不超过6个月的按半年计,后面的+1为一个月的违约金。比如你在一家公司做满一年零三个月公司要辞退你需要补偿你两个半月的工资。补偿金额计算方法:(N+1) 乘 最后12个完整月工资的平均工资,我刚申请完劳动仲裁的。

回答4:

N+1,不满一年按照一年算

回答5:

你的提问意思都不明确?

你所指的N是什么??经济补偿金?1又是什么?立即辞退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对辞退员工已经有明确规定,可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