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流程:
1.医院应将感染监测信息报告质量纳入医疗质量管理考核体系,确保医院感染监测信息报告及时、有效。
2.医院应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完善感染监测系统与基础设施,提高医院感染监测效率。
3.医院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配备数量适宜的感染专职人员,确保医院感染监测工作有序开展。
4.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结合医院实际开展有效的感染监测工作,并定期分析,及时发现医院感染暴发信息。
5.医院内部报告系统。
6.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经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时,应立即向主管院长汇报。
7.经调查证实出现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或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时,主管院长应立即向医院法定代表人报告,并应当于12 h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8.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24 h内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9.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当于24 h内上报至卫生部。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标准操作规程
1.医院应将感染监测信息报告质量纳入医疗质量管理考核体系,确保医院感染监测信息报告及时、有效。
2.医院应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完善感染监测系统与基础设施,提高医院感染监测效率。
3.医院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配备数量适宜的感染专职人员,确保医院感染监测工作有序开展。
4.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结合医院实际开展有效的感染监测工作,并定期分析,及时发现医院感染暴发信息。
5.医院内部报告系统。
(1)临床微生物实验室短期内(视疾病潜伏期而定)发现某部门2名及以上患者分
离出药敏结果相似的同一种病原体,实验室负责人应立即电话和书面报告医院感染管
理部门。
(2)临床部门短期内发现临床症状相似并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径的2名及以上患者时,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电话和书面报告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3)消毒供应中心或手术室短期内发现2例及以上使用消毒或灭菌器械的患者发生与该器械相关的感染,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电话和书面报告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6.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经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时,应立即向主管院长汇报。
7.经调查证实出现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或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时,主管院长应立即向医院法定代表人报告,并应当于12 h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8.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24 h内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9.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当于24 h内上报至卫生部。
(1)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2)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3)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