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婚内赠与协议有效吗?

2024-11-24 05: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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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根据婚姻法十八条规定,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把财产赠与给夫妻一方的,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如果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只赠与夫妻一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内赠与是夫妻一方把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的行为,由于夫妻一方不可能把自己的财产赠与给自己,所以夫妻婚内赠与应当属于被赠与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夫妻婚内赠与的财产归被赠与的夫妻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合同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只要夫妻婚内赠与合同不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夫妻婚内赠与合同就是有效的。

扩展资料

在审判实务中,由婚内财产赠与行为引发的纠纷多种多样,如离婚后财产纠纷、确认赠与合同效力纠纷、撤销赠与纠纷、继承纠纷、侵权纠纷等。婚内财产赠与不同于一般赠与在于,赠与人与受赠人的主体特殊,即赠与人夫妻双方具有特殊身份关系;受赠人一般有子女包括未成年子女,父母、兄弟姐妹;赠与意思表示由夫妻双方或单方作出;赠与标的物有动产或不动产

。纠纷以赠与房屋不动产为典型。正因婚内财产赠与具有特殊性,处理类似纠纷时,要求法官不仅仅考察其法律和法理,还需探究其中的情理,如民间风俗习惯。考察婚内财产赠与合同的效力,可以检验出法官综合运用民事法律知识能力的高与低。这类纠纷的解决,既涉及《合同法》、《婚姻法》,又涉及《物权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等。

但不论由此引发的纠纷多么复杂,关键在于把握婚内财产赠与合同的效力这一核心问题。不管婚内财产赠与有别于普通赠与,都是赠与行为,审判标准仍是《合同法》上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

综上所述,关于婚内赠与合同有效吗这个问题,我们给出的回答是只要婚内签订的赠与合同符合相关的法律生效要件,同时也符合当事人的约定情况,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内财产协议

回答2:

1、婚内赠与协议是有效的。
2、《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3、《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4、由上述规定可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是可以赠与财产的,如果涉及不动产的,应当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因此,婚内赠与协议是有效的。 如果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视为将夫妻共同财产属于自己的部分赠与对方。

回答3:

回答4:

属于效力待定,只有办理了过户,即把房产证过户到小孩名下才真正有效;否则,意义不大,随时可以反悔。

回答5: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如果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可撤销;如果赠与合同没进行公证,在没办理房产权过户前,赠与人都有权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