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票据贴现未惠及“三农”和中小企业。虽然央行曾经给各地分支行系统下发了对“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的再贴现额度任务,但事实上商业银行票据融资的项目主要是与政府投资相关的贷款,涉农中小企业贷款的占比很小。
其次,票据融资规模有虚增现象。票据资产很容易产生乘数效应。银行签发汇票的保证金比例在10%~100%之间,如果企业以30%的保证金拿到100%金额的票据,收款企业贴现后再去银行以100%的保证金比例申请更大金额的票据额度,如此循环,票据融资的规模就很容易“虚增”,并不一定能真实反映宏观经济的回暖情况。
还有,商业银行极易发生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首先从签发银行看,如果银行对企业提供的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未加以严格审查,就为其签发无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在实际操作中有章不循,随意放大银行信用,超规定限额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甚至擅自放宽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或放松抵押担保的条件,为一些资信度不符合规定的企业签发汇票,则会造成极大的操作风险。再从企业看,票据融资一般是中短期贷款,很容易发生企业利用虚假合同套取票据额度的情况。而且,在当前股市行情转暖的情况下,巨额的融资性票据在贴现后或回流向股市或期市。这些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又将会构成信用风险。
为确保商业银行的票据融资能够更好地体现金融服务经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笔者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加强对票据融资业务的政策引导。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取向,积极稳妥地开展票据融资业务,鼓励企业、基层商业银行积极办理票据贴现,满足企业在生产和发展中的合理资金需求;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妥善协调和处理好票据融资与信贷镇洞投放的关系,合理匹配和优化票据融资的期限和品种结构,统筹把握御迹枯好票据贴现的节奏,在确保金融机构收益率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票据业务与信贷业务的均衡和可持续发展。
商业银行要结合实际适时调整资产负债和票据据融资业务结构,规避票据业务发展中的信用风险;结合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经营特点和发展实际,制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增强票据融资对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和人员素质建设,努力防范业务操作风险。
严格检查商业银行票据融资业务中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把好流程关,杜绝和防范票据欺诈风险。当前,央行已开始授意商业银行排查票据融资的风险,控制重点主要集中在是否有真实贸易背景。这项工作很及时,须抓实抓牢。同时还要重视预警监督,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目前商业银行执行央行颁发的《全科目上报统计制度》,是将“票据融资”归入“各项贷款”的统计科目中,但票据资产与贷款资产存在本质上的差异,比如票据资产的流动性强,交易额大,利率弹性高,交易对象涉及企业客户、同业机构或央行,巨额的票据资产波动会对货币市场利率及货币供应量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对其分析的意义更在于统计流量,而归入贷款资产中体现的只是存量统计;又如贷款资产的核算方式为权责发生制,州含而票据资产的核算方式为收付实现制,两种核算方式对资产净值的内涵是不同的。所以,若将其归入“有价证券及投资”统计科目单独统计和管理,将更能体现金融统计的流动性和相关性原则,能更准确地反映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和贷款资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