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历程

2025-03-10 09: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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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1899年及1907年召开的两次“海牙和平会议”上,各方就达成一致协议,禁止在战争中使用含毒剂的炮弹。然而这些早期协议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被撕毁了。一战期间,化学武器被大规模使用,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
1925年,经过国际社会努力,达成了《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和其它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即《日内瓦议定书》)。然而议定书先天不足,未能有效禁止化学武器的生产和储存,致使所有缔约国均有权保存化学武器,其中不少缔约国还宣布保留进行报复性使用和非缔约国使用的权利,由此导致化学武器禁而不止的局面。
1978年,第一届裁军特别联大把化学武器公约谈判列为多边裁军谈判最紧迫的任务。
1992年9月,日内瓦裁军会议,签署公约草案。
1992年11月30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成为公约。
1993年1月13至15日,此公约的签字仪式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举行,120多个国家的外长或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包括中国在内的130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
1993年2月,在荷兰海牙设立执行机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PCW)。
1997年4月29日公约正式生效。
1997年4月,中国批准了《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成为该公约的原始缔约国。
1997年5月,第一次缔约国大会在海牙举行。
1999年,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中日两国签订《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日本政府对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武负全部责任。
2000年4月29日,明令禁止缔约国将表二剂输往非缔约国。
2001年5月,第六次缔约国大会在布鲁塞尔举行。为悼念化学战受害者并增强国际社会对化学武器危害的认识,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决定将每年的4月29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日)定为“化学战受害者纪念日”。
2002年10月,第七届缔约国大会在海牙举行,讨论表三剂是否如表二剂一样进行贸易管制。
2006年10月,禁化武组织达到182个缔约国。
2009年,印度宣布彻底销毁了其所宣布的所有化学武器。
至2011年年底,全世界195个国家中的188个国家已经加入该公约。以色列和缅甸签署该公约但未由议会批准。安哥拉、埃及、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索马里、叙利亚没有签署该公约。南苏丹的态度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