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第二课堂学分怎么查询

2024-11-25 12: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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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二课堂学分共由5个学分构成,其中2个学分为基础学分(每个学生均要取得1个该类学分方能毕业),3个学分为奖励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中“就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课程”模块的学分。
1.“思想品德与道德修养”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 。
类别 内容
思想道德主题教育活动 参与每次0.1分;
党团网站、党团刊物的组织者 担任编辑等工作满一学期,经主管单位考核合格0.3分;在红色网站和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0.1分。
2.“志愿与公益活动”栏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者其他公益活动。
类别 内容
志愿者组织 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参加校级各类志愿者活动,每次计0.04分。
三下乡 参与学校统一组队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0.5分;个人主动组织策划小分队0.3分,参与小分队0.1分。
其他社会实践或公益活动 参加每次社会实践或公益活动计0.03分。
阶段性专项志愿者活动 如是为了某项工作而组织的专项志愿凯顷者且连续一段时期工作,以天数为计量单位,每天计0.05分。
3.“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栏主要记载学生课外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详见下表。
类别 内容
各类学术比赛(包括学校认可的专业类赛事,如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具体见附件1) 学校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比赛,参与为0.08学分,获得三等奖以上为0.25学分。
“挑战杯”赛事(合作者不超过8人) 在学校参与为0.1学分,获三等奖以上可获0.35学分。
创业活动(项目成员不超过搭迅12人) 参与校内创业基地运作的项目(正式运营时间在一年以上),项目成员获0.5学分;自行在校外成功进行项目运作(正式运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由学院认定后项目成员获0.3学分。
学术论文 刊物级别 工作性质 可得学分 备注
核心期刊 独立完成 1
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0.7
核心期刊 合作者 0.5 合作者不超过3人
一般公开刊物 独立完成 0.5
一般公开刊物 第一作者 0.35
一般公开刊物 合作者 0.25 合作者不超过3人
校内刊物 0.15 每篇
注:学术竞赛仅包括共青团和教委系统及学校职能部门所举办的学术性竞赛,另外也可包括部分专业性的全国赛事,需经过学院申报、学校认定。
4.“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栏主要记载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其它经历。
类别 内容
各类校园文体活动 学校的各类文体活动参与每次获得0.1分,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获0.2分;
论辩活动 校级“天伦杯”、擂台赛、模拟法庭辩论赛等论辩活动参与每次计0.15分,获得季军以上名次和优秀辨手等称号计0.3分,获得冠军或最佳辩手计0.5分。
撰写稿件 被刊物、网站发表或被广播站采用,每篇0.05分(学校、学院、年级、学生组织的官方刊物、网站或者报纸、广播站)
发表非学术类文章 非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级媒体上计0.5分,在重庆市刊物公开发表计0.2分,在学校和学院的刊物上公开发表非学术文章每篇计0.05分
5.“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栏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任的社会工作。
类别 内容
学生社团、学生助理(指各职能部门聘任的学生助理) 参加社团组织一年以上,遵守社团章程,并积极参与该社团活动每年超过6次并正常注册者可获0.5学分;社团主要负责人担任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获1学分。每个学生参加多个社团以一个社团计入本类得分,参加其他社团以参加活动按次计分。由学校职能部门或学院聘任的学生助理,经聘任单位考核合格且出具相关证明,每学期可获0.5学分。
学生艺术团体(由团委和体育部认定的艺术、体育团体) 参加学校艺术团、合唱团、民乐团、辩论队、篮球队、排知孙此球队等持续1学期以上,考核合格并完成相关演出或竞赛任务的可获0.5学分,持续参加1年及以上者,考核合格并完成相关演出或竞赛任务可获1学分。
学生干部(每个校、院各级学生组织总人数不得超过300人,每个二级机构不得超过30人) 各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学期并考核合格,可获得0.3学分,工作满一年可获得0.7学分。特别优秀者可由学生组织主管单位提出给予30%的分值上浮,但是上浮的学生数每学生组织不得超过10人。注:这里的学生组织指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等学校职能部门所设立的学生组织及学院相应设立的二级组织,学生干部还包括班团在学院、年级和班级承担学生工作的同学。
注:1.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参与各类学生活动的组织工作或者参加参与性活动,为其工作职责,不另行计分;如平等参与竞赛性活动可另行计入学分。
2.以上未注明的均指校级活动及组织,国家级、重庆市、学院、年级各类别活动均比照校级200%、150%、80%、30%认定相应学分,社团单独主办的活动以学院活动计。各级活动的认定标准以主办单位的级别为准。同一作品或者活动按照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
以上5个类别的所有活动均可作为获得第二课堂基础学分的平台,累积1分以上即可获得第二课堂的基础学分。在基础学分修满的基础上方可申请奖励学分。
第六条 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共3分,不对学生做硬性要求和规定,由学生自主决定是否申请,但该申请必须在获得1个基础学分的基础上提出。该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中“就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课程”模块的学分。
奖励学分的获得方式:
1.竞赛类:
在重庆市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名次(体育竞赛前八名)0.5分,重庆市“挑战杯”系列竞赛特等奖或金奖1分;
全国比赛三等奖以上名次(体育赛事前八名),1分,全国“挑战杯”系列赛事三等奖或铜奖以上名次2分;
2.荣誉类:
获得重庆市的各类荣誉称号0.5分,全国级荣誉称号1分,全国“十佳”或标兵2分;
3.科技学术创新类:
获得国家级专利1分,论文发表在国家级核心期刊1分,发表在其他国家级公开刊物0.25分;新闻报道等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等媒体上发表1分,在其他省市级报纸上发表0.25分。
4.论辩特色活动类:
在重庆市级辩论赛中获得季军以上名次、个人获得最佳辩手、优秀辩手荣誉称号获得1分,在重庆市级辩论赛中获得冠军或者在全国辩论赛事中获得名次(需颁发荣誉证书)及个人获得最佳辩手、优秀辩手等荣誉称号可得1.5分;在全国辩论赛事中获得冠军2分。
5.其他
为学校发展做出特别贡献,或者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好评0.5分;参加校级各类学生团体(第二章基础学分G类中所指的团体)达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者获1分,参加时长达3年并考核合格者获1.5分。
第七条 集体项目获奖或者荣誉称号,全体成员按照应得学分的50%计算学分。以上各类仅指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所获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综合奖学金及一切与综合测评挂钩的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不在计算范围之内。

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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