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孩在家出生的,若需要办理入户是要求到当地相关的卫生部门补办出生证明以后,再带上出生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入户的。
以湖南补办出生证明为例子:
非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出生的婴儿,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出生地区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签发,婴儿父母应提供以下全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管理机构永久保存。
1.由婴儿父母亲笔签署的“亲子关系声明”。
2.婴儿出生情况的旁证。旁证为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接生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有关情况证明。
3.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
4.婴儿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验证后的复印件。
参考资料:http://leaders.people.com.cn/n1/2015/1229/c178291-27988595.html
好像是小孩出生的时候在医院都有出生证明的,医院有当时的档案的,应该是亲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