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和涂尔干的社会学方法的比较?

2024-12-28 2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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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涂尔干致力于将社会学建设成为一门完整严密的实证科学,他确立了社会学的独特的研究对象和相应的研究方法;而韦伯的社会学被称为“解释的社会学”,他创立一套独特的社会学方法论原则。由此可见,涂尔干和韦伯对社会学的研究成果代表着两种不同的思想和方法传统。这两种思想一直影响着社会学的学科发展,就当前而言,涂尔干和韦伯开创的这两种方法论仍是社会学研究的主要分析路径.马克斯·韦伯:(德语:Max Weber,1864年4月21日-1920年6月14日)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哲学家,是现代一位最具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思想家。韦伯最初在柏林大学开始教职生涯,并陆续于维也纳大学、慕尼黑大学等大学任教。对于当时德国的政界影响极大,曾前往凡尔赛会议代表德国进行谈判,并且参与了魏玛共和国宪法的起草设计。是同泰勒和法约尔同一历史时期,并且对西方古典管理理论的确立做出杰出贡献,是公认的现代社会学和公共行政学最重要的创始人之一,被后世称为“组织理论之父”。涂尔干:认为社会是第一性,个人是第二性,社会有个人组成,社会不能简单的化约为一个个单独的个体。任何社会现象的产生原因都是另一个社会现象,而不是一种个人心理现象。总体不等于各部分之和,则总体特性也当然不为各部分特性之和。社会不是个人的简单集合,任何还原论的方式都不能提供对社会及其现象的理解,社会对具有空间上和发生原因上的超出个人的层次属性和社会对个人的一种决定作用,研究只有在对于整体社会研究具有意义时,才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