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处的“工作人员”是指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当事人的工作人员作为代理人,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之外,还需要提供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一般是签章生效的《劳动合同》。
2、《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六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八条 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律师、法律工作者、当事人近亲属,工作人员一般是指单位里面的人员,比如政府部门里的工作人员,企业下面的员工等等
工作人员可以说就是所谓的公民代理:是指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非法律职业的普通公民(包括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担任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辩护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利、义务参与诉讼的一种活动。
我没有明白你这个是从哪里来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律师、人民团体、监护人、亲友。参见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规定是: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你的表述并非法条原话,因此用词并不准确。
2、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