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用假购房合同骗担保公司为其担保向银行贷了三十万。我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向担保公司做了反担保。

2024-12-15 21: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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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当时应当自己主张权利,申请冻结账号。此项目很难说主合同无效,担保公司也不会自己主张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公司有权利要求你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担保公司以合同无效向公安机关报案,你可以主张少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即你承担最多不超过贷款本息的三分之一。

回答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3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4)其中:
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同时根据《担保法》有关规定,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为借款合同、购销合同、工程合同等主合同的附加合同(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即假合同肯定是无效合同),则从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必然也一定无效,既然担保合同无效,你也就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回答3:

你所指的反担保是将什么东西抵押给担保公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