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是法定节假日,这天即便不上班,也是照样有工资的。如果出勤,还要另外支付三倍工资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日工资的计算标准=月工资标准/21.75天。 这个21.75=(365-104)/12月,104是全年52个周末
都不是。
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应按“工资”的三倍计算,这里的“工资”计算并非以当天的工资为标准,具体计算可百度一下“加班费的计算”。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月工资、日工资、小时工资、加班工资均可根据以下规定计算: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1-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上面对拖欠和克扣工资有明确的定义。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休假日工作所得 是节日 加班工资。
计算 的 工资 叫 基本工资。一般以 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及 工龄工资所组成。
计算:上述 (月工资 x 12 (月)) /365 一天的工资基数。
百分之三百 即 (3 - 1) x (一天的工资基数)
因你原已得了 一份(月工资 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