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因此,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准了,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法律规定:《华中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申请批捕一般是刑拘后3天至一月内,批捕期一般在刑拘期满前,但开庭前还有几个法律程序要走,案卷移交检察院起诉科,然后由该院复核如实后<一般一月左右>转法院立案,立案后一月<最长三个月>内开庭,这是案件事实清楚,嫌疑人无异议的情况下,当然如公安局案卷有漏洞则检察院要在接卷一月内退给公安局补充侦察完善证据,可补侦2次,每次补侦期限也是一个月这样案卷最长可在检查院和公安局走2个往返,满算要近5一6个月,加法院最长3个月和拘留I个月就近9一1O个月了,当然也有例外,如同案末到等可能拖的更长。新刑法都有明确规定的,最快3个月内会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