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报告;2.按规定填写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4.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5.物价管理部门单独批准的医疗机构收费价格证明材料;6.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包括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平均住院日、平均门诊费用、平均住院费用等);7.遵守新农合管理规定的承诺书;8.参合农民就诊管理措施;9.单价收费在200元以上的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10.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