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已经载明了财产分害等离婚要件,双方签名就算产生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不代表夫妇关系在法律上解除,所以,需要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就可以了。协议不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的公证
有些当事人在签订了离婚协议后,为了避免日后再有争议,会选择进行公证。那么,离婚协议公证有什么意义,应如何公证呢?接下来由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公证的意义
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离婚的合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进行的离婚协议公证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公证也不能使离婚协议书生效;而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相当于给离婚协议书上了双保险,更增加了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使离婚协议书更易于履行。
可见,离婚协议公证并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要件,也不是婚姻关系解除的必备要件。
二、离婚协议公证所需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离婚协议公证的流程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综上,离婚协议公证应当提交相应材料,履行相关法律程序。不过,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婚姻关系宣告解除。而公证并不是婚姻关系解除的必备条件。公证的好处是可能在日后法院审理案件中,给法官更大的参考倾向。也就是说,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这完全取决于当事人自己。
去民政局办理就行了,那有你们对于财产分配的承诺的,
不需要公证,只需要在离婚协议书里把财产分割问题写清楚即可 民政部门发放离婚证后离婚协议即生效 如果对方不按照离婚协议中财产分配进行执行 可以向法院起诉
只要你们的离婚协议在内容上面合法并且都签字了,而且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那这个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与否都可以。
您好。
离婚协议书公证与否并无多少实际价值,只要是真实自愿的,就对双方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协议离婚时,应当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民政部门审查后备案一份。
如果一方签订协议后一年内反悔,可以起诉,但法院通过审判查明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事由,一般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手段将协议中的内容转化为判决,从而以判决书为依据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指出的一个误区是,“公证”并不具备一般社会生活概念中那么强大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不会因为公证就可以直接强制执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