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消息?
消息,也叫新闻。新闻这一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单指消息;广义的指消息、通讯、报告文学、特写、评论等等。消息是用概括的叙述方式,比较简明扼要的文字,迅速及时地报道国内外新近发生的、有价值的、群众最关心的事实。 新闻特写:凡是截取事件、人物或埸景中最富有特征的横断面,用横的写法加以扩大描述和精雕细刻,并通过一个或若干个生动、感人的镜头,将所选取的横断面细致而形象地表现出来,让读者能充分地看到每一个细节,使读者如临其境、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如睹其物,用栩栩如生的形象来说服人、教育人、感染人,这样的通讯品种,从体裁上说就是特写。 电视新闻:电视新闻即现场直播,是通过卫星科技,多镜头全方位来展现第一现场的动态的手段,之所以称它为最具电视特征的传播方式,是因为他可以即时把现场新闻内容表述给观众,而即时性是新闻原始定义中最重要的一条。 人物通讯:人物通讯是以人物为报道对象,反映一个人或几个人的思想、言行、事迹,在一个主题贯穿下容纳着相当丰富的材料,着重以人物的精神面貌来感染、教育读者的一种通讯。
什么是媒介?
传播媒体或称“传媒”、“媒体”或“媒介”,指传播信息的载体,即信息传播过程中从传播者到接受者之间携带和传递信息的一切形式的物质工具;1943年美国图书馆协会的《战后公共图书馆的准则》一书中首次使用作为术语,现在已成为各种传播工具的总称,如电影、电视、广播、印刷品(书刊、杂志、报纸)、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等均属于媒体。
媒介,这个传播学最基本的概念,现在显得很含混。大部分解释闪烁其词,比如,按照过去传播学的解释,报社是媒介,报纸也是媒介;电视台是媒介,电视机也是媒介。但是,报社、电视台又作为传播者,到底哪个是媒介呢?看来,媒介的概念有必要重新定义。
自从拉斯韦尔的“五W模式”把传播学研究划分为五大范畴: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渠道(媒介)、受众、效果,媒介就成为传播学研究的基本对象。但拉斯韦尔的观点也受到质疑并被多次修正,其问题主要表现在:这种模式的线性结构没有反映出传播的反馈和信息的循环,没有反映出媒介的变化。
由于媒介概念的变化,媒介的研究对象也在不断扩大。从早期的“新闻媒介”到后来的“大众媒介”,再到“传播媒介”。最近,加拿大学者凯尔奇提出一个新的概念叫“信息媒介”,不仅研究新闻、娱乐,而且研究通讯和网络。媒介概念的内涵扩大具体表现如下:什么是受众?
受众是指接受广告的公众,也就是广告的对象。通过任何广告媒介接触的观众或听众,都有数量、特征方面的不同需要考虑到。这些不同可使广告做到有的放矢。
在传播学概念中,受众是指一切大众传媒的接受对象,比如电视的观众、广播的听众、报纸的读者,是信息传播的终端或次终端。
受众指的是信息传播的接收者,包括报刊和书籍的读者、广播的听众、电影电视的观众、网民。
受众从宏观上来看是一个巨大的集合体,从微观上来看有体现为具有丰富的社会多样性的人。
受众并不是消极被动的接受者,相反,他们是积极的参与者,甚至可以说,是整个新闻传播活动最活跃的决定性因素。受众对媒介最经常、最权威的评价就是对各种各样媒介的接触程度,即报纸发行量、电台节目收听率、电视节目收视率。发行量、收听率、收视率是新闻媒介的生命,而这条生命线就掌握在受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