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区别是什么?(最好有案例)

2024-11-26 10: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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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再举一个例子:你捡了个手机,但是手机进水了,你为了保护好他的手机花了一定的钱,这就是无因管理。你没有还给人家是不当得利.从上可以看出:1.二者的构成不同。这是很明显的,不再多说。2.二者的根本区别是,不当得利其实也是一种侵权,你是侵权人.而无因管理恰恰相反,形成一种无因管理之债,你是债权人.3.其实二者也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就是都没有法定的义务和权利。就如,你手机掉地上,我没有捡起来的义务,我捡起来了,就有了归还的义务对方就没有请求的权利,你手机进水我没有维修的义务,我修了,你就支付无因管理费用的义务,我就有请求的权利。

回答2:

您好, 无因管理 主要是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不当得利 主要是指自己获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
二者最主要的区别是,无因管理,是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物品的意思。 不当得利,占有他人的财产。 例如,遇见一只羊。甲想不知道谁的羊,饿死怎么办,我得先养着,等主人找来再说。这是无因管理。 乙想不知道谁的羊,反正没人看见,我自己留着再说。 这是不当得利。

回答3: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无因管理有三个法律特征:
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2.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
3.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
法律规定无因管理形成债的关系,是为了鼓励助人为乐的行为,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人利益的损害。
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明确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回答4:

区别:

无因管理属于行为,管理人的意志内容有意义;而不当得利属于事件,不论当事人的意志内容如何。

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2、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

3、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

(1)方取得财产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4、无因管理有三个法律特征:


(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2)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


(3)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