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201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已下达我校,拟于近期为学生发放。鉴于毕业生即将离校,本次国家助学金将一次性发放。请各院系仔细核对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信息,休学、退学的学生将不予发放;学生存折账号如无变动,将按上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的账号发放;如有变动,请另作说明。请各院系从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打印国家助学金发放表(发放比例请选择50%),经学生本人确认、副书记签字并盖章后于4月26日(周一)前报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如有问题请与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联系。 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