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一般是指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首先“兴立达”必须是注册商标,如果你用“立达”这个商标且两者不在一个大类上,就不存在侵权。如果两商标都是用在锄头、镰刀、钢锹上,那就侵权了,极易导致消费者的误认。如果两商标设计风格上有较大区别,也可能在“兴立达”注册后“立达”也获准注册。因为两者都是抽象的独创之词语。
严格来讲是近似的,这种情况主要是看运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