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婚姻法》、《继承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是不能被人为协议完全规避的,虽然子女可以以协议的形式约定继承权的放弃与否,并且约定某一个子女更多的承担赡养义务,这种协议在约定承担赡养义务的人履行了赡养义务的前提下,在老人去世后可以依约更多的获得继承份额。但并不代表其他的子女可以完全免除赡养责任,从这个角度讲,您母亲的观点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您所说的农村习俗确实普遍存在,女儿出嫁后普遍不承担给老人养老送终的责任,而老人过世后的遗产一般也不会给女儿。这确实是我国普遍存在的民间习俗,但是这种习俗并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子女的赡养义务和继承权利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其实您母亲也不需要不平衡,虽然按照法律规定您母亲应当承担赡养义务,但相对应的也享有同等继承权。您的舅舅可以要求其他子女轮流照看老人,但同时他无权独享老人的遗产。从这个角度看,也很公平。
赡养老人的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不分是儿子还是女儿)协议书你母亲不签字可以 但是也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根据我们民间传统是儿子赡养老人的说法 法律上是不认可的
遗产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都有公平继承遗产的权利 不尽或少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对遗产 可以少分或不分。根据我们民间传统女儿是外人的说法,法律上不予认可。
遗嘱问题:
基于被继承人(姥姥)的意思自愿分配其所有的财产,但遗嘱必须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遗嘱无效,关于遗嘱的订立你可以详细看一下《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望采纳
继承老人的财产和赡养是两个问题。
1、老人的财产留给谁继承,一般以老人的意愿为主,简单点除特殊情况外,遗嘱说给谁就给谁。
2、赡养老人是所有子女的义务,不以是否继承老人财产为前提。
3、内部协议可以参考,但不能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而且很明显,你们现在的情况,不太可能达成赡养老人的协议,除非你妈妈和大舅有一人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