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产300元够拘留吗?

2024-12-12 19: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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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依照《治安管处罚法》进行拘留。一般的民事案件是不会拘留,但必须给对方赔偿,如果不履行民事赔偿对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依据《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破坏他人财物构成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依据《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行政处罚法》

回答2:

不会,这是普通的扰乱治安的事情,不是民事责任,最多就是掏出300赔给他,你就算偷了300,没直接抓住也没事的,何况只是简单地纠纷。。。 小伙子真是良民啊。。。。放心睡觉吧。。我帮你打官司。。。。

回答3:

拘留了你、你也要拿这个钱,因为是你毁坏得,你叫板最后人钱都要付出,不知道你和谁叫板?

回答4:

1、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数额较大或追究刑事责任起点为2000元, 数额巨大为2万元。其法律责任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
2、若毁坏财物数额尚未达到上述限额,则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办理。
我个人认为应该不回,,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