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湖南一个企业的员工,上班不到半个月就出了工伤,是二月份,现在现在已经工伤鉴定为九级,我...

2025-01-07 06: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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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看《工伤保险条例》第37、64条规定,你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这两条决定。如果你要解除劳动合同,再看一下《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9条规定。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回答2:

没有时间限制,拿到伤残鉴定等级后你随时可以去找单位协商赔偿事宜。看你们单位的态度应该是不愿意协商解决了,你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各项工伤赔偿金。九级至少可以赔偿25个月本人工资。

回答3:

九级工伤待遇如下: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不足12个月,按实际月数平均,请你注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长沙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960元,2960X60%=1776元,如果你的工资低于1776元,可以按1776元计算。
计算:1776X9=15984元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湖南省规定的标准,各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你的工资低于1776元,可以按1776元计算。
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776X8=14208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76X8=14208元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从评定伤残等级开始,与单位协商赔偿只要不超过一年就没有关系,为了早一点拿到赔偿,协商不成,就是说如果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回答4:

赔偿数额是由社保部门确定的,最多不超过3个月,要催促单位派人去协调会快一些!!

回答5:

拿到鉴定书后1年之内 过了1年你就没权利上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