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定机轨合一巷道内人行道的宽度是多少?

2024-12-23 07: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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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二十二条 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0.3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0.5m)。巷道内安设输送机时,输送机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5m;输送机机头和机尾处与巷帮支护的距离应满足设备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0.7m。巷道内移动变电站或平板车上综采设备的最突出部分,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3m。
(二)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40m。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
(三)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

回答2:

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进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渣面起1.6米的高度内,必须留有0.8米(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1米)以上的人行道。
生产矿井已经有人行道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40米,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米,深度不得小于0.7米,高度不得小于1.8米,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
你可以看看《煤矿安全规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回答3:

一般巷道人行道,宽0.8以上,高1.6以上
主运输巷道人行道,宽1.2以上,高1.9以上
此规定适用于金属及非金属矿山所有井型

回答4:

0.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