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赔偿责任,按担保方式不同,承担以下责任:
1、保证人提供一般责任保证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对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债务,担保人应当承担人代为偿还的责任。
2、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应当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债权方必须在到期后半年内起诉。2,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就不管担保的先后顺序。3,民间借款对于银行信用的影响要到判决生效以后才可能发生。4,十万元的诉讼费只有二千多。败诉方共同承担。
纵横法律网-福建成毅律师事务所-周赵平律师
担保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赔偿
赔偿,指对损失、损坏或伤害的补偿;对受害的一方补偿或赔款。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如果是两人共同担保,但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担保份额的,应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债权人有权向您们两个保证人任何一个主张权利,但有个前提,必须是经债权人已经通过法院或仲裁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仍得不到清偿时,您们作为共同保证人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没有通过司法程序或仲裁程序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您们有权利拒绝债权人提出清偿债务的权利。请参考。
1、根据《担保法》第十二条规定,您们2个共同担保人一人负担债务的一半;
2、您只是担保,债务人的跑路,不会影响到您的信誉的;
3、根据《担保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用是由您们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