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确切,准确来说,应该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可以一年召开几次年会,包括临时年会的召开。有些考题就是喜欢咬文嚼字,不过仔细一想,倒也是个道理,强调一下条件会让规定更完善。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这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别规定,不是有限责任公司。
请参考《公司法》第101条。
第三十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四条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0日之内举行。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25(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4)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认为必要时;
(5)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十七条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
可能还缺少定语吧~每年一次年会会不会重复了,年会换个说法呢?还有都是股东会了为什么还要说年会,有些歧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