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情况要分两步看:
1。你们先同居两年后再结婚的,并已历时一年。那么对于彩礼就不存在追讨的合理性了。除非是因为给付这笔彩礼,造成了男方生活困难。那么现在男方有没有可能拿出这方面可信的依据?
2。对于你说的男方有生理问题,不知属于哪一种的。因为你们是在同居两年之后再结婚的。所以,如果你要就这一点提出离婚,那么就必须解释这个问题。至于以其它理由提出离婚,因为不是“硬指标”所以要看具体情况。
对于提出离婚诉求问题,你可直接写诉状递交法院,然后按照法院的安排进行。一般而言第一次起诉是不会得到批准的,除非在上面第2条上你有过硬的理由。
可以起诉离婚,没有离不了婚。